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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设有保安亭,却没保安,也没安装监控受害车主:停车场有保安亭,但自始至终不见一名保安,游乐园看管不力。游乐园物业公司保全负责人:停车场入口处,明确写着“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小车被砸、物品被盗,与游乐园无关。
东南网7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吴林增文/图)28日上午,张先生的心情“晴转阴”——开开心心去逛志高欢乐园,放在停车场的爱车后车窗竟然被砸,车里三个包裹被偷走。
张先生说,当时游乐园的停车场,一排过去,停放着数十辆车。除了他的车子被砸,隔壁另一辆小车也被砸,东西被盗。
幸亏张先生把多数现金随身携带,包包内的现金不多,但是,银行卡、证件都丢失了。而隔壁小车内的平板电脑被盗。
张先生说,当天该停车场的保安亭,自始至终不见一名保安。“游乐园看管不力,才让小偷有机可乘。”张先生说,花了100多元去玩,却招来一肚子气。
他随后找园区客服中心索赔,园区客服中心却认为是张先生自己把物品放在车里,才导致小偷“光顾”。
昨日,记者来到该游乐园,园区的停车场设有保安亭,但是未见保安值班,停车场内也没有安装监控。
对此,该游乐园物业公司负责保全的相关负责人称,园区目前是免费停车。虽设有保安亭,但是由于设施暂未完善,没有派保安值守。
据其介绍,园区采用保安巡逻的方式,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逻。此外,在停车场入口处,明确写着: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因此,该负责人称,张先生等人的小车被砸、物品被盗,与游乐园无关,“是游客首先没有管好自己的物品所致”。
律师说法
游乐园有责任张先生有权索赔
对于上述游乐园工作人员的说法,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毛汉青律师表示,消费者花钱买消费,游乐园给消费者提供便利,建造了停车场,属于游乐场的配套设施。
停车场在园区的管理范围内,不管停车场是否收费,游乐园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游乐园没有做好监管,负有一定责任。
毛律师说,即使在某些场所有立警示牌,并写明: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否则概不负责。此类的警示语也属于格式条款,是停车场推卸责任,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
所以,在该案例中,张先生等人有权利向游乐园提出索赔。警方提醒龙岩近期“砸车党”出没
在龙岩当地论坛,有网友发帖称,前几天在登高西路旁的公园内,十余辆车被砸,东西被盗。
还有市民称,在龙岩大道,前几天也有几辆车被砸;此外,在西陂路,日前也有此类事件发生。
昨日,新罗警方也表示,夏季是“砸车”盗窃的高发期,上个月,新罗警方刚刚捣毁两个砸车盗窃团伙。
因此,警方提醒:市民尽量把车停在正规停车场,如果有监控,尽量把车停在监控下。
此外,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不要放在车内,以免引来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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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里车被砸,谁负责?龙岩一游乐园称停车场免费,只为游客提供场地使用
停车场的岗亭内无人值班。记者郑瑜摄
律师说法
游乐场的停车场属于游乐场的配套设施,是游客买票进场所享受的延伸服务,可以说,门票里面就已暗含了停车费用的成分。所以,游乐场在合理范围内,有义务妥善管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特派龙岩记者郑瑜
7月28日,家住龙岩的张先生领着一帮朋友去当地的志高欢乐园玩,然而乘兴而去,却败兴而归———他们停在停车场的车被砸、车内物品被盗。
[愤怒游客]
没有保安和监控
7月28日上午9点,张先生带着几位朋友来到位于龙岩市东肖镇的志高欢乐园游玩。十几个人开了4辆车来到园区入口,根据指示牌进入一号停车场。“我从前来的时候有保安,也是停在这个停车场。但28日去的时候,没有保安在现场。”张先生说。
下午1点左右,一行人从欢乐园出来后发现,停在停车场的4辆车,有两辆车的车窗玻璃被砸破。“一辆车里放着3个包,另一辆车里有1个平板电脑和1个包,全都不见了。”张先生说,包里有几百元,重要的证件、银行卡全在包里。
花了100多元买票来玩,却招来一肚子气。愤怒的张先生赶紧报警,并找到园区客服中心,希望调取监控抓贼,然而工作人员的态度却让他们很不满意。“他们说老总不在,做不了主,还怪我们自己没保管好物品,才招来了贼。”张先生说,园区停车场没有安装监控,偌大的停车场也不见一个保安巡查监管,存在明显管理漏洞。“没有监控录像,现在我们想维权都很难。只希望捡到证件的人能联系我。”
[园方表示]
车主自己有责任
昨日,记者来到志高欢乐园,只见停车场入口处有一个保安亭,保安亭内未见保安。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志高欢乐园保安队队长,他表示,目前园区停车场仍属于试运营阶段,还未收费,只能配备保安不定时巡逻,各项配套设施也尚不完善,外围还未安装监控设备,“地面停车场只是为游客提供场地使用,我们也设有提示牌,要求游客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寄存在游客中心,游客自己未将贵重物品带出车辆,他们也有责任”。
该保安队长表示,目前已向公司上级管理部门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但配套设施的完善仍需要老板来决定。
[律师说法]
免费不等于免责
免费是否等同于免责?提示牌是否能构成免责的条件?张先生该如何维权?记者带着这几个问题采访了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郑志宁。郑律师表示,免费不等于免责,提示牌更不构成免责条件。
郑律师说:“游乐场的停车场属于游乐场的配套设施,是游客买票进场所享受的延伸服务,可以说,门票里面就已经暗含了停车费用的成分。所以,游乐场在合理范围内,有义务妥善管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如这个案例,游乐场无保安、无监控,存在一定的管理过错,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负一定的责任。而提示牌上的提示,并不能作为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