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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弹
本周,一则“发展商状告业委会”的新闻引起了业界关注。据报道,天河半山雍景苑与原物管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已于2012年3月30日到期,业委会计划公开招标换物管,却被开发商与部分小业主将其告上法庭。对于换物管的原因,物管公司和业委会各执一词,业委会认为物管公司强调原物业在合同期内“没给业主留下一分钱”,而物管公司则认为无法续签是“因为双方在公共收益问题上存在争议”。
在业内人士看来,闹到业委会牵头换物管的这一步,实在是业主们不得已而为之的决定。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业委会时常与维权活动扯在一起,社会舆论对其评价亦是褒贬不一,因“维权”而起、因掌权而散的业委会更不在少数,关于业委会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报道也是层出不穷。因此,如非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向来隐忍的业主们不会轻易成立业委会,并交由业委会牵头此事。就此案例看,纵然双方对更换物管各有说法,但不难看出其症结点还是在钱的问题上。
在由业委会组织进行的“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书面表决中,选择不再与原物管公司续约的票数和对应面积“双过半”,这个结果表明,该小区的业主对原物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其对公共收益的分配,并不满意。
而此时,有着发展商背景的原物管公司的高呼“好楼盘一定是开发商旗下公司自管”,似乎有些站不住脚。诚然,市区多个有口皆碑的明星楼盘,其物管公司多有开发商背景。但这些明星楼盘的物管公司并不是仰仗发展商背景混个虚名,而是真真切切地在给小区住户带来优质的物管服务。而绝大多数业主都不会没事找茬,只要物管公司能定期公布清晰的收支账目,提供与收费相匹配的优质物管服务,他们甚至对涨物管费也能淡定接受。
且不论案件中物管公司的真实管理水平和相关收支账目,单从他们为抗辩而揭露业主房屋财产隐私的举动,就让人难有好印象。此外,该物管公司在其管理期间“没给业主留下一分钱”的事实也令人疑惑。犹记得因业委会管理到位而闻名全国的越秀区丰景大厦,仅有200多位业主组成的小社区,每年仍节余近20万元。原物管公司若想洗去污名,下一步是否应该主动晒一晒账本,用以服众呢?
(王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