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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陈捷生通讯员/范贞林武欢)判决后赖债不还,法院列入“黑名单”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失信者因无法向银行贷款陷入困境,最终只能主动履行债务,乖乖还钱。7月31日,最高法院《关于向社会公布失信者信息名单的若干规定》颁布仅一周,揭阳中院就顺利执结一宗超过1.2亿元借贷纠纷案。
去年3月7日,揭阳市榕城区的张某将1.2亿元借给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郭耀名承担连带责任。双方所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主要用于银行赎楼及流动资金周转,逾期还款,除应按日计付利息外,还应按每日罚违约金,光耀地产公司、郭耀名为上述借款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到期后,光耀集团没有按时还款,担保人光耀地产公司、郭耀名也没有履行担保责任。张某于2012年11月16日向揭阳市中院提起诉讼,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今年1月21日,揭阳中院判决生效,被执行人光耀集团等再次装聋作哑,拒不还款,该案被移送执行。
经查询,揭阳中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足够财产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方通过广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光耀集团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
今年5月,被执行人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却因为有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记录而被银行拒绝。顿时,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郭耀名多方筹集资金还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7月26日,光耀集团将本金及违约金等1.3亿元汇入张某指定账户。
为破解执行难,广东高院成立全国首个“执行指挥中心”,开通“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2012年11月,该院成功开发“人行征信信息导入接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编制的要求形成加密数据包,将未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通过查询专线发送给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由该行录入征信系统,并与“广东企业网”等联网惩戒“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