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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慧君通讯员/郭新光)在经过上半年的酝酿后,南海“三旧”改造政策再度“重磅”推出。记者昨日从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作为南海未来“三旧”改造的纲领性指导文件,《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公布实施。
据悉,该《意见》共5万多字,系将原有南海“三旧”改造的二十多份政策梳理整合而成。“南海在总结过去六年改造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借鉴周边地区改造经验,对旧改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提升。”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内容涵盖规划、土地、财政扶持、产业提升、旧村居改造等方面。
记者对比此前的多份文件发现,此次新推出的《意见》在产业提升改造扶持政策和旧村居改造项目方面的“准入门槛”都进行了降低。其中旧村改造项目从此前要求“项目中拟改造的宅基地面积须占项目总用地面积80%以上”降低到“项目中拟改造的宅基地面积须占项目总用地面积50%以上”。
与此同时,该《意见》也进一步明晰旧村居改造项目的操作流程,规范旧村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并创新了旧村居改造项目的土地交易方式。
“除可采取‘收回公开出让’的土地交易方式外,还可采取‘不收回公开转让’或以带建筑物‘不收回公开转让’的土地交易方式。”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事项,应获有表决权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后可以引入开发商进行拆迁。同时要设立监管资金和账户,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和项目的推进进度。
而在产业提升改造扶持政策上面,此次《意见》也在市级工业提升改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降低奖励门槛,通过土地确权费奖励、基础设施配套费扶持、租金补贴等一系列奖励,鼓励土地权属人、投资者等参与产业提升改造。
此外,土地确权费用收费标准为7万元/亩,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分三类标准返还,每类返还的标准比此前的返还标准提高了2万元/亩。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黄文富表示,下阶段南海将进一步加大连片改造的力度,通过剖析片区存在的关键性问题,特别是整合土地各方权利人利益,探索出台针对性较强的重点连片改造片区政策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