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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七条”出台后,北京市土地整理和储备中心昨天发布加强招拍挂项目履约管理的《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自2013年10月,对于在本市土地交易市场竞得土地,但未按期缴纳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的企业,将暂停参与本市土地市场竞买活动直至完成缴纳工作;情节严重的,如逾期缴纳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超过90日以上的,或者未按相应宗地的补偿协议约定缴纳土地开发建设补偿费两次以上的,将予以网上公告,并暂停该企业及其股东和子公司参与本市土地市场的竞买活动,暂停期限自取得《土地开发补偿费缴纳说明》之日起至次年同日。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此举旨在加强招拍挂项目履约管理的同时,将督促开发商拿地后,尽快开发,增加商品房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