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温馨提醒
●根据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轮候家庭需结合房源点户型情况及申请保障的家庭人口情况,谨慎填写意向登记房源点。如所选房源点无与家庭人口对应的户型,需自行承担未获配租的风险;如排名靠后,建议善用3个房源点填选,应有保底的考虑。
●参加第一批房源意向登记的轮候家庭未获配租的,可在4月18日第二批房源意向登记结束前参加第二批房源意向登记。
●无意向参加第一批房源意向登记的轮候家庭,无需提交第一批房源意向登记表。
●参加意向登记后取得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若放弃配租,应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批房源为5月9日前)前往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书面确认弃租,自确认弃租次月起与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于该月最后一天进入第三序列,自动随机产生新轮候号;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优先配租对象弃租的,不再给予第二次优先配租机会。
参加第一批房源意向登记后取得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若放弃配租房源,不能参加第二批房源的意向登记。
●本次意向登记及复核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于3月20日~3月22日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意向登记结果,同时受理异议申诉。·赵燕华赖静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