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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省村庄规划都将明确住房大小。记者昨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已获批并发文,该导则对全省建制镇都将起到指导作用,此举也是全国首创。
导则明确,村庄新建住宅可按照两种类型进行规划设计。一是公寓型,作为移民搬迁非农业生产的新建村庄住宅选型。以4到6层为主,平均每户建筑面积80到120平方米,容积率1.5到1.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层高不超过3米。
另一种是村湾型,适宜作为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民住宅选型。以2到3层为主,平均每户建筑面积140平米到180平米,容积率1到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层高不超过3米。
导则还规定应按每户1到2个停车位的标准设置农机具及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