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核心提示:住建部出台进一步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管理的意见。意见称,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
保障房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7月7日,住建部出台进一步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管理的意见。
根据意见,并轨后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另外,意见要求,各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科学制订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意见也要求各地要全面公开公租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针对此前备受诟病的公共租赁房配套基础设施缺失等问题,意见要求,要创新融资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这也是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履新后,出台的首个有关保障房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