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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关了,许多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津,那么在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能不能提取出来?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对于办理提取并账户注销的外地职工,账户状态如为汇缴或内部封存,需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账户状态如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实现了通存通兑,在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此业务。市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职工开通多条咨询通道: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公积金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公积金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