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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国内炒得沸沸扬扬的“零首付购房”即将被停止发放,这个对普通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来说,究竟有什么影响?
“零首付”是针对那些既想贷款又无力支付首付款的人群推出的。乍听起来,“零首付”不用个人先掏一分钱,但一经接触,这“零首付”的门道还多着呢。
杭州市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只有工行开办过住房贷款的零首付业务。但是工行零首付的前提是要有两套住房,并用其中的一套作抵押,这显然将一些没有旧房、需要通过贷款解决困难的潜在购房者排除在外,而一些有房户,在钱不够时特别是在连首付款都不够时一般不会急于买房。“零首付”的目标顾客较少,自然难以得到市场青睐;此外,不简便的操作程序,让购房者烦不胜烦。
在部分开发商看来,“零首付”的招牌实际上只起了吸引人来看房的作用,事实上未能在消费者中产生预期的影响。一位曾打过“零首付”广告的开发商告诉记者,广告打出后,确实引来了不少咨询者,但是问的多,动真格的少,几乎没有一套是以“零首付”方式签约的。
“零首付”的首付款是由银行打给房产开发商的,对开发商来说资金回笼相对缓慢,财务上遗留的问题较多;其次,旧房的产权归属复杂,风险也大,因而对此项业务的积极性不是很高;更重要的是杭州的楼市持续火爆,有的楼盘月月涨价,还是购者如云,“零首付”之类的噱头,开发商自然不屑一顾。
专家强调,信贷消费必须建立在完备、真实的个人信用调查机制基础上,国外企业掌握消费者非常细致的资料,多数消费者都有信用等级,我国现阶段还无法做到这一点。在个人信用机制并不健全的现在,银行小心翼翼地调整着它的营销手段,但人为设立的众多壁垒又潜藏着不信任。因此,盲目地推行“零首付”等国外流行的信贷方式,并不符合我国国情。(朱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