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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6月29日消息:央行有关负责人近日解答了“严禁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据市场报报道,这位负责人说,“据了解,市场上的‘零首付’住房贷款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购房者支付住房开发企业的全部购房价款都从银行贷款取得,个别开发企业甚至虚增房价,使得虚假房价款按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贷款额与实际应付房价款相等,以欺诈的手段造成银行事实上发放‘零首付’贷款。另一种是开发企业销售住房时只收取购房者80%价款,这部分价款按照规定贷款比例从银行贷款取得,剩余部分价款由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或分期付清,借款购房者不需要支付首期付款,也造成事实上的‘零首付’贷款。此外,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新的业务品种,借款人以拥有完全产权的旧房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从银行贷款,以该笔贷款作为购买新房的首期付款,个别银行将这种新业务也称之为‘零首付’贷款。”
以上种种形式,或者是直接违反央行规定,或者是规避银行贷款管理,或者是误导消费者,对关于首期付款比例的规定造成冲击,不利于稳定市场和防范风险。央行之所以专门针对“零首付”重申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就是要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