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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近期在《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中规定:禁止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向个人放贷应在“多层住宅主体封顶、高层完成三分之二”之后。业内人士认为,此两条规定将推动“现房按揭”的开展。
据利晖房地产公司黄世达先生介绍,在香港,对个人购买期房有一个保障措施:银行把给个人的贷款交给律师,等到房子建到一定程度,律师再把钱交给发展商。这种现房按揭的形式朝阳园二期其实早已开始实施:它前阶段所推的5%首付款计划,就是一项现房按揭贷款服务,即正式签合同时付总款的5%,楼体封顶再交5%款项,收楼前两至三个月时再补齐10%的款项,剩余的80%客户入住前可选择一次付清或申请银行按揭。
华远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任志强认为,期房不是实物,只有当房子是半成品或成品时,才可以当作抵押物放在银行。现房按揭的意义在于: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发展商要全凭借自己的资金,在不需要任何融资情况下建设项目,也是对发展商实力的挑战。 (冯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