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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房价以套内使用面积为依据 补充协议再升级
近来,有不少购房者反映,自从本报推出204条补充协议后,在买房时发展商都会备好了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的补充条款。这种做法使业主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检验,近日补充协议出现了更加细化的升级版本。
套内使用面积补充协议走上前台
近日,北京万柳地区的锋尚国际公寓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对房屋面积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争议,使双方对房屋面积测量计算清楚、简单和直观,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买房人制定了套内使用面积补充协议。规定“以套为单位计算房价款,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价款结算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储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面积)。由于房屋没有交付使用,锋尚国际公寓的销售在协议中规定:目前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竣工前,根据房屋的施工图纸计算;而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前,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对房屋进行具体实测。据该项目总经理张在东介绍,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套内使用面积补充协议中提出了误差处理的三条建议:一是购房者所购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购房者无须支付多出部分的房价款;二是购房者所购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在3%以内(含3%)的,则开发商应当在向购房者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向购房者退还房屋差价款;三是购房者所购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超过3%的,则购房者在开发商向自己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有权退房。
一位买房人表示,把套内使用面积签入补充协议之后,避开了说不清、道不明,买房人无从把握的公摊面积。自家的套内使用面积自己可以用尺子量出来,避免了许多因面积而产生的纠纷。
补充协议能否成为楼市纠纷终结者
法律界人士则指出,补充条款的出现和升级,这是楼市和购房者成熟的表现,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防止对方在空白处私自填上对其有利的内容。但现实中不存在最美的合同,不能指望用一纸合同来解决日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因此要切实保护权益,除了上述自我保护措施外,还要靠市场监管、政府监督以及对发展商信用的考察。有业界行家认为,要终结楼市纠纷,恢复买房人对市场的信心,除了用法律手段来明确双方的权益、责任外,开发商加强客户服务,进一步细化完善客户服务体制也是一条重要途径。就此,珠江地产与其合作伙伴合生创展在北京与广州两地联合推出了“阳光计划”,包含四项具体的实施举措:一、成立珠江地产客户服务中心;二、成立珠江地产业主专家顾问团;三、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创办首家房地产“消费者学校”;四、提出“珠江地产客户购房十大标准”。
去年底,市场人士对今年的楼市普遍不感乐观,但今年的火爆行情让不少业主人士大跌眼镜。他们总结后发现,宏观面上由于政策大环境支持房地产业向好,微观面上开发商和买房人日益走向成熟和理性,法律和服务等手段的日益完备刺激了买房人的消费信心。(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