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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普通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标准调整方案》出台,调整后的楼面地价按不同等级为85元/平方米~450元/平方米,比原标准提高了41.6%,这也将导致本市商品房价格会略有上扬。
适用范围是,凡在本市外环线内国有土地上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新建普通住宅以及利用原行政划拨土地建设普通住宅的,在办理土地协议出让手续时,按新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
据专家测算,由于土地价格调整,楼面价格必然调整,商品房价格将平均上涨60元/平方米,不会引起全市整体房价的狂升。同时,凡无偿划拨土地建造的商品房,住户在转让或出租时,必须按房价的1%或5%自行交纳土地出让金。但今后所有普通住宅,开发商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那么住户再进行转让,出租时就不用再自掏腰包,相比之下,新地价标准让百姓得到了实惠。
另据介绍,方案中的普通住宅是指建成后出售或出租的一般民用住宅,不包括别墅、小洋楼、度假村等。别墅、小洋楼、度假村等用地按规定应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由市场价格确定。
按新标准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为政府纯收益部分,其土地征用补偿、拆迁安置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