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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投诉近1.7万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8%以上。日前,由北京市消协等单位主办的商品房面积测算和销售计价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就此进行了研讨。
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商品房计价方式作出强制性规定的重庆市人大法制处刘春炎介绍,重庆市人大对《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前后一共三次审议,在房屋计价方式上反应比较强烈。一种要求用套内使用面积,一种是要求套内建筑面积,还有一种要求套内建筑面积加使用面积。经过反复研究,最后,统一在套内建筑面积上。
建设部房地产司张峰博士认为,各地要按照七部委相关通知的精神,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尽快建立面积纠纷的调整机制,及时解决购房投诉。
据了解,按套内建筑面积售房的执行的比较早的有广东、海南。广东是以《广东省交易价格计算暂行规定》的方式公布的,海南省是以《转发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办法》提出来的,去年7月1日就实施了。
张博士说,要规范商品房缩水问题,按套内建筑面积来计价销售商品房是避免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