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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买房人真正取得房屋产权的象征,可目前要得到它并不容易。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9号令),房屋从交付买房人使用到买房人取得产权证大约要4个多月时间,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要超过这个时间,房产商的解释是由于办证机关办理时间太慢造成的,但实际上房产商至少能控制自己报送产权登记备案材料的时间,而这个时间的延误主要是由于房产商没有取得五证俱全或是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等竣工备案工作,也有的是没有完全赎回抵押给银行的土地或房屋。
因此,买房人要想尽快得到自己的产权,在签购房合同时尽量将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明确,至少要约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几日内(具体日期)将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同时在交房条件中明确约定房地产商必须向买房人出示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数据”,减少影响办理产权证的不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