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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缺斤短两”
天津市房管局近日发布关于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管理通知明确,凡今年11月15日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从即日起须在网上签订销售合同。11月15日前获得售房许可证的商品房将陆续实施网上售房。2003年1月1日起,本市商品房将全面实施网上销售。网上售房的最大好处是,所有商品房销售都要在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的监控下完成,一是可以避免房屋重复销售问题出现,二是可以有效地控制“缺斤短两”问题的发生。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将所有待售商品房信息输入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该系统与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网上系统相连———经产权部门审核无误颁发销售许可证后,待售商品房方可进行网上销售。开发企业报送数据一经审核通过,进入商品房销售网络系统后,开发企业即无权自行修改任何数据。确需变更数据的,须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监督修改。
据介绍,所谓网上售房,指的是,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达成购房意向后,签订购房合同必须在网上完成;其它购房方式不变,比如,谈价、补充合同内容等还都要购销双方面对面完成。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签订购房合同后需退房,请到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提出,实施网上销售的商品房,必须使用新式合同,否则不予备案。凡实施网上销售的商品房,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将及时予以局面通知。未实施网上销售的商品房,继续使用原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