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6平方米
出席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市房管局局长吴延龙透露:为落实市委提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水平,本市力争到2007年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比1997年增加近10平方米,70%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自有住房,比2002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吴延龙介绍,近五年来是本市城市建设和房管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五年中累计拆除各类旧房1500余万平方米,新建房屋4487万平方米,45万户150余万群众喜迁新居,到目前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1.9平方米,首次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群众住房条件,本市将结合海河综合开发改造、路桥改造等工程,加大旧房拆迁力度,今后五年每年旧房拆迁量将在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各类住宅600万平方米。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加快实施住房货币分房。同时加大居民区物业管理服务力度,到2007年,全市物业管理面积达到8500万平方米,比2002年增加近三成,让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