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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广东省实行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房地产“圈地热”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广东特别是广州附近地区出现的房地产“圈地热”的现象曾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据统计,广州市周边地区用地规模在33.3公顷以上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大型楼盘有20多个。这些大盘的用地来源85%左右是存量建设用地,一是原有的旧城区、旧村庄、旧石矿用地进行改造开发为房地产项目用地;二是原已出让但闲置未用的建设用地,收回后重新出让为房地产项目用地,如增城、番禺华南板块一些地块就是这样盘整出来的;三是政府原已征用作为建设用地但原来未安排项目,近年来才出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于将存量建设用地大规模出让用于开发房地产,一方面造成短时间内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供应量过大,另一方面又挤占了其他行业的建设用地,导致土地利用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失衡。
为了从土地供应源头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严格控制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规模。去年底,广东省建设厅等七个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各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量,实行省政府审批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计划、建设等部门,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非农建设用地计划,提出各地房地产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指标,报省政府批准下达。所有房地产开发用地均应纳入计划管理。不得突破计划控制指标。
今年广东省进一步扩大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投标范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不管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一律采取招投标方式出让。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布。
今年,该省在严格控制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规模的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划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用地与城市规划相衔接,先规划,后用地,规定对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一律不得出让;没有规划配套基础设施的地方,不能提供房地产开发用地。需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配套建设的,在土地合同中明确。
在实行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计划管理过程中,该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制管理。对已批出但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注销其用地批文,该土地由政府重新安排使用;对已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但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法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认定属于闲置土地且闲置已超过两年的,一律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