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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上下限都有
针对不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单位,本市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比例有所不同,每年7月1日有关部门还会对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新的调整。
对于内资单位,标准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缴纳个人收入资金数额的8%,今年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0%,资金有困难的单位,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确实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缓缴。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标准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缴纳个人收入资金数额的13%,今年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5%,资金有困难的单位,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不同贷款期不同
贷款者购买不同类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允许的贷款时间和比例也不同。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危改还迁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期限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应当相同,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例如,某借款人(男)48岁,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如果购买商品房最长贷款年限30年,那么该借款人贷款期限只能是12年。
自筹资金至少两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必须具备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和足够的还款能力。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者,必须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者,须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30%的首期付款。自筹资金可以存入贷款银行,也可交付售房人作为首付款。
衔接政策下周揭晓
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将从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很多读者表示担心在该日期前后办理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会出现一些时间衔接方面的问题。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为了配合解决新政策的出台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在正式施行前后将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近日还将出台一项衔接政策,详细内容预计下周即可揭晓。
该负责人表示,新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的主体,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管理部和分中心承办,如果市民对新规定有疑问,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他说,归集、提取办法虽然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执行,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正在调整当中,目前,归集、提取等相关业务暂时仍然委托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