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物业收费听业主意见
从今年开始,本市物业管理服务费将建立双向协商制度。同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不仅要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还要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书面承诺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三方应各自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市物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定价与收费,今年将建立双向协商制度,让业主对物业管理收费拥有更强的主动权,加强物业管理的质价一致性。该负责人介绍,本市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当事双方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他说,价格协商制是一柄双刃剑,对于当事双方都会形成压力和动力。制定政府指导价格既要考虑开发商硬件投入的不可逆性,也要适应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数量、质量等因素的选择性。因此,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确定采用了等级加菜单的方式,即物业硬件确定等级,物业软件提供菜单,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确定收费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各项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出现问题业主应该找谁解决,一直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棘手难题。今年开始,本市将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双确认制度,增强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开发企业在售房时必须明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并要认真解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也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针对商品房入住初期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开发商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
据介绍,《业主公约》是天津化的“第一契约制”,对业主在装修和居住过程中的行为和对社区公共空间、物品的使用与处置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公约同时也指出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安元、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