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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7%提高到8%;个人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3月10日由南昌市颁布的一系列搞活房地产的重大措施中,这两条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变化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以后,一笔20万贷款可完全通过公积金模式解决,这能比同样数量的商业性贷款节省4万多元利息,因此,相对过去10万元的最高限额而言,公积金贷款如今更‘便宜’了。”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南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不断得到了完善。2002年,住房公积金已经覆盖了全市约26万职工,其归集余额已达到8.1亿元,而在上一年,这一数字仅为2.7亿元。与此同时,比商业性住房贷款更为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得到了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青睐。统计显示,2002年,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达到1.54亿元,是1998年200万元的77倍,有效地解决了1891个家庭购房资金不足的难题。
随着南昌房价的快速攀升,市区商品房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买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平均要花费30多万元。因此,与普通百姓的收入相比,个人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住房改革的深入,住房已由实物分配转向货币化分配,所以,在当前房价较高而职工收入普遍有限的情况下,将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7%提高到8%,职工每个月又可多得到单位给予的1%的支持,从而将提高他们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
同时,过去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已经不能满足百姓对购房资金的需求。一直以来,由于最高额度的限制,职工一旦要购买20~30万元的房子,余款只能借助利息更高的商业贷款来解决,增加了人们的贷款和还贷难度。而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以后,每10万元10年期限这种贷款可比商业性贷款少支付利息约1.1万元。
另悉,20万元的最高额度只限于在南昌市区购房,但贷款者不限地域,只要具备相应的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具有还贷能力的购买者都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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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到三个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与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2、受委托银行;3、管理中心及管理中心驻各县办理处。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详细页的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所在地街办、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2、使用直系亲属贷款权益的,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及直系亲属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3、借款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各自经济收入的证明;4、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5、出具相当于购、建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或购、建房首付款的证明;6、借款人配偶方或家庭主要直系亲属的还款承诺书;7、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以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8、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