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等部门近期下发的《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可以在我国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并参与城市规划服务。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是指在我国依法设立,从事城市规划服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是指从事除城市总体规划以外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咨询活动。
《规定》明确,严禁将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服务任务委托给外商投资企业。这一《规定》将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