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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本市执行物业管理新标准,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同期废止。
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共涉及到综合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绿化、保洁、保安、存车管理、消防管理、高压供水、电梯、装修管理服务十个方面,并规范、细化了每一个方面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服务标准,特别是对以前《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中没有规定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做了说明。现就新《标准》中与读者关系密切的几个难点问题做一介绍。
难点问题:小区业主的朋友把自行车放在保安看得见的小区门口,车丢了,是否应由保安负责?
新《标准》规定:保安负责的范围是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工作职责包括:
1.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井盖、雨筚子、花、草、树木、果实等;
3.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等。显然,放在小区外的自行车丢了,不应由保安负责。
难点问题:各个小区的电梯运营时间不统一,有的小区电梯运营时间只限6时至24时,如果业主有事儿回家晚了,即使住28层,也要一层层爬上去。
新《标准》规定:小区电梯的运行、维护应以下列标准为准。
1.主梯6时至24时不间断运行,0时至6时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备梯的,在高峰期6时至8时、17时至19时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他维修应于23时至次日5时以内完工。
居民夜间爬楼的烦恼,有望成为过去。难点问题:居民入住后,几乎每家都要装修,装修扰民、垃圾堆堵等问题十分严重。
新《标准》规定:物业公司在装修方面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另外,新《标准》还首次对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管理服务标准做了单独规定,使非商品房的物业管理也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