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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日前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向拆迁居民销售》的通知。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将优先向以下居民销售: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外迁居民;“十五”期间危改外迁居民;市政建设和环境整治拆迁居民;奥运场馆建设拆迁居民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程拆迁居民(以下统称拆迁居民)。标准租私房户和申请租金补贴购房的廉租家庭也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先供应政策。
北京市建委将通过媒体及网络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房供房信息。拆迁居民要填写《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到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确认并盖章,然后到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窗口(东花市北里1号楼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审核手续。标准租私房户和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的廉租家庭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先持表到国土房管局确认,再到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窗口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