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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房管局有关部门介绍,今年内本市遗留多年的产权证问题将在年底之前“基本解决”,也就是说,买了商品房还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者,今年内都能拿到手。
先打电话问清楚负责此项工作的市房管局有关部门,从4月1日起公布了一个咨询电话,这是为了帮助购房者了解咨询产权证问题而特别设置的,结果,每天电话不断,差不多要打爆了。如果您打不进去,请不要着急。
因为,目前所进行的是第一步——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等初始登记完毕后,购房者才能去领证。
如何找到“蒸发”的开发商针对此事,房管局公布了一个咨询电话:23311510。本报记者拨打了这个电话,就开发商“人间蒸发”情况如何办证进行了咨询,接待人员说,目前只有一个办法:起诉,他还说,近日来电咨询这种情况的也不少。
另外,还可以借助媒体,本报曾接过读者的投诉电话,投诉明华苑、2008先锋社区几年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况,事情曝光后,开发商立即表示最多半年解决问题。
房管局咨询电话接待员特别说到,购房者也有没交齐购房款的情况,因此,开发商也就扣着办理产权证的要件,致使产权证不能拿到手,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先履行合同交齐房款或协商解决。
至于涉及房屋开裂等各种纠纷的情况,开发商、购房者都应积极合作,尽快解决产权证遗留问题。据了解,确属开发商下落不明或开发单位已经注销或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倒闭的,由房管局会同其他有关单位会审办理。
开发商“蒸发”政府有办法产权证遗留问题的难点在开发商身上。据了解,本市也有开发商“人间蒸发”的案例,这种特殊情况,由有关部门(房管局、建委、规土局、工商局等)共同对有关手续进行会审,可以发证的,直接由房管局为购房者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总之,产权证遗留问题一定要解决,并且一定要在今年年底之前基本解决完毕。
初始登记之后需等公告开发商进行了初始登记之后,具备了登记条件的小区,市房管局将在《天津日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告,同时,还将在其所在小区内进行公告。购房者见到公告以后,先要凭购房者身份证件、购房合同书、购房发票等登记要件,到所在区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登记手续,然后进行收件发证。有关部门还表示,有条件的地方,房管局会专门组织人力现场服务,送证上门,到小区内收件发证。这需要该小区所有没拿到产权证的购房者积极配合,将登记要件准备齐全。
房管局有关部门希望没拿到产权证的购房者积极配合、主动申请转移登记。而购房者也希望开发商尽早办理初始登记,大家努力,解决这一多年未决的问题。
房管局产权证咨询电话
233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