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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暗度陈仓一方公开叫板
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本是一件极严肃的事情,但在浙江省玉环县,一块面积达25.9434公顷土地的挂牌出让却演成了一场闹剧,并最终闹上了浙江省高院。实际上,业内对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中的猫腻儿一直是心知肚明的,但被人逮个正着的目前还仅此一例。
挂牌停牌视同儿戏
此事缘起于2002年11月7日《玉环报》的一则公告,在这则公告中,玉环县国土资源局郑重向社会各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定于2002年11月21日上午8时到2002年12月4日下午3时止,在玉环县地产交易窗口挂牌出让位于珠港镇坎门渔港花岩礁填海开发工程区域一块面积为25.9434公顷用途为商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公告设定了受让人的资格,并只在本地报刊上发布,原以为不会引起太大的反响,但事有凑巧,此公告不仅被注册地在台州的时间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看到了,而且还引起了他们的关注,经测算,时间集团如能通过挂牌获得这块土地的开发权,将从中获益2亿多元,这样有利的生意当然是能做就做,决不会放过。
11月20日在玉环县国土资源局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时间集团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到土地交易窗口报名。据时间集团方面称,当时,该地块交易的经办人曾明确告知对方:“该地块已经定给他人,你们不要再报名了。”经过据理力争,玉环县国土局才同意时间集团报名,时间集团当即按规定交了2000万元的保证金,玉环县国土局根据其制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的规定,给时间集团送达了相应的文件。
第二天是该地块挂牌出让的第一天,当天下午,在停止接受报价前20分钟时,时间集团挂出5000万元的报价,据时间集团称,这是当时为止的最高报价。让时间集团没想到的是,仅过了一个晚上,玉环县国土局即通知时间集团,称: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意见,该地块未经省厅批准前,不得进行挂牌出让。故决定停止该地块的挂牌出让。
据事后成为被告的玉环县国土局的律师调查,时间集团因报价当天未能拿到该地块的使用条件才向省厅举报县国土局暗箱操作的,省国土厅接报后即向县局要资料,后因县局提供资料并不完备,停止了该地块的挂牌出让。但问题是县局作为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理应知道该地块的出让应报省厅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县局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违轨操作,但其公告已表明,此举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经县政府批准后所为,其过错造成的后果不应该由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时间集团来承担,而应由它自己承担;省局要求停止挂牌出让,只是因为资料不全、县局越权,并不是因为该地块不具备挂牌出让的条件,如果县局及时补办必要的手续,依然可以兑现已挂牌出让的结果;更让时间集团不平的是,该地块已停止挂牌出让,从法律上说,该地块的使用权仍在县局手中,但不可思议的是,该地块事实上已有一家公司在建设,并已开始公开发售房屋!
挂牌到底为谁而挂
时间集团认为,他们已完成了整个挂牌程序,县局发布的公告及接受挂牌保证金和时间集团的挂牌报价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由于县局对此未能满足时间集团的要求,时间集团一纸诉状把玉环县国土局告上了浙江省高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挂牌地块出让给他们,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庭上,双方围绕公告的法律性质、双方之间纠纷的性质、挂牌出让与招标拍卖的区分、停止挂牌行为的性质、2000万元保证金的性质等问题展开了辩论。被告辩称,其挂牌是有底价的,时间集团的出价不是最高价。但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中只有起拍价而无底价,挂牌出让须知虽提到了底价,但一直没向竞买人公开。为了证明是有底价的挂牌出让,县局出具了一份无抬头的白条,请公证处公证,公证处2003年4月8日在上面盖章并写上了“与原件相符、原件存玉环县公证处”的字样,并没出具正式的公证书,法庭上,被告在屡遭原告诘问的情况下,也未能提交所谓的原件及正式的公证书。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除原被告外,还有一个未出庭的当事人,即正在该地块上加紧建设金港湾项目的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据被告方称,挂牌当天,该公司挂出了5100万元的报价,比时间集团高出100万元。但原告对该公司提出两点重大质疑:一是被告方提供的该公司的保证金,并没有交给县土地储备中心,一次性汇入县土地储备中心的只有280万元,其余的都是在挂牌前就以土地转让订金、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等多种名义汇到了渔港开发中心、县财政等单位,这至少说明,在挂牌前该公司同县里已就该地块有过交易行为;二是被告出示的该公司报价单与时间集团所用的报价单打印手写字体字号明显不同,并且上面并无县局收到报价单后的记载、收到时间和公章,其真实性值得怀疑。
生米早已做成熟饭
浙江渝汇虽未出庭,但该公司已成为理解本案是否暗箱操作的关键。原告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早在2002年2月初,受省计委委托,浙江渝汇已就在此次挂牌出让地块上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区召开过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会,会上,台州市及玉环县有关部门都表示要积极支持该项目。由于开发用地部分需填海围地,浙江渝汇为此专门组织了软基础处理的专家组。3月,浙江省计委批复台州市计委,同意合资经营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并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月18日,浙江渝汇取得用于围海造地的400.08亩海域70年的使用权。4月5日,县规划局向浙江渝汇发出规划条件和意见文件,7月,浙江省环保局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这些材料从各方面证明,此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实际已是浙江渝汇的囊中物。因此,在挂牌出让被省国土局叫停后,浙江渝汇在该地块的工程仍在夜以继日地进行中,2003年2月13日,县政府还为此专门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其中成员单位就有县国土资源局和浙江渝汇公司,事后县政府办还为此发了文件。
这样一个生米已成熟饭的项目,其实已无挂牌必要。但既然挂了,就应承担后果;既然对谁是竞得者有争议,并已打上法庭,就理应停止工程以待判决;既然上级国土部门已叫停,县政府相关部门就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规,而不是站出来公开支持没有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毕竟,这是一个公司获利的商品住宅开发项目而非社会公用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