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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份以来,山东省各级政府围绕即将实施的“安康居住”工程出台三项新举措,以解决目前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其间将重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一是关注中低收入家庭。满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将是住房保障的核心。省政府要求,今后,各地必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的标准,实施住房保障应坚持量力而行,起步阶段重在建立机制,以保障基本需求为原则,不应把保障标准定得过高。
二是重点规范面向机关公务员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中,各地必须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完成计划,坚持以销定建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并确保建设进度。各地的公务员小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干部住房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建设或高标准装修,不得执行优于普通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同时,公务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原来购买的房改房必须退回。
三是加快建设廉租房。按照要求,今后廉租住房的建设速度将相应加快。各级建设(房地产)部门必须根据国家和省廉租住房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并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同时,各地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轮候及退出机制,廉租住房的房源筹措应以现租住公有住房和二级市场收购旧房的转化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