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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让单位和职工双满意,同时规定住房补贴不能全部抵顶购房款
以职工住房补贴抵顶公房购房款办法是一个新推出的政策,也是这次天津公房出售政策最重要的调整内容。它有什么意义,又该如何实施呢?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有关人士回答说,它将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和住房货币分配结合了起来。目前,有些单位在开展住房货币分配工作中补贴资金压力较大,全面启动难,而职工又因资金短缺无法购买现住公房。为了解决这个相互掣肘的问题,盘活单位存量公房资产,拓宽住房补贴资金渠道,分解住房补贴资金压力,满足职工购房愿望,推出了单位以现住房的产权抵顶职工住房补贴办法,可以说,这个办法体现了各方的共同意愿。
目前规定有自管产住房的系统或单位,且承租居民是本系统或单位的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属于这种情况的系统或单位均可在内部封闭实行以住房补贴抵顶购房款的办法。但同时也规定住房补贴不能全部抵顶购房款。这既给了单位一定的自主权,使单位可以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购房人买房后住房维修。(刘英潮/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