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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便可贷款
年限延长到离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额度增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5倍余额不足1万按1万计算
为加大对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力度,促进海河两岸综合开发,自今年3月1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门槛,延长贷款年限,提高贷款额度,使更多职工受惠住房公积金制度。
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贷款条件放宽。将借款人的申请条件由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二是贷款年限延长。考虑到部分职工临近退休,贷款期限及贷款额度受到年龄限制等因素,将借款人贷款截止年限由法定离退休年龄延长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提高职工的购房承受能力,将以存定贷的额度,即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0倍,调整为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5倍确定贷款额度,余额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今年8月1日和2日上午9点至12点在公积金网站(www.housefund.com.cn或www.zfgjj.com.cn)上开通专题讨论室,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将与群众互动交流,集中解答职工有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