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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严格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会议审议通过管委会议事规则等文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颁布实施五个月,全市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土地出让行为得到规范,政府土地收益明显增加
10月31日,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颁布五个月来的土地资产管理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土地资产管理工作。
天津市长、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戴相龙主持会议,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规范和整治土地市场秩序,为天津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戴相龙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了加强和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我市成立了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从6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办法》颁布以来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全市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土地出让行为得到规范,土地市场的巨大潜力和活力开始释放,政府土地收益明显增加。
戴相龙强调,作为在市政府领导下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天津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依法加强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要抓紧完善土地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加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做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市场供应计划管理制度;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清查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违规用地行为;加快郊区县土地市场建设和规范管理步伐,制定出台《区县土地市场管理细则》;大力治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堵塞土地交易市场领域的各种“黑洞”,逐步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要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和查处。
副市长崔津渡、陈质枫,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和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曾培炎副总理在听取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听取了《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实施以来工作的汇报和本市国土规划有关情况,听取了关于2003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和运行情况及2004年土地利用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整改阶段工作方案,审议关于加强区县土地市场管理的意见并决定制定《区县土地市场管理细则》。会议对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和市场供应计划管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使用费收缴、清理土地隐形市场、催缴拖欠土地出让金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