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编辑部:
笔者最近因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事儿,与两家国有商业银行频密接触,虽然所支取的金额不多,但磨了两个多星期愣是没办下来。笔者与不少政府部门也有所接触,两相比较,笔者宁可与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打交道,也不愿意跟商业银行的职员打交道,虽然商业银行天天都在强调为顾客服务,但加入世贸已经1年多,职员的脸上仍挂着“银行重地,非请勿进”的牌子。
一句话分成几次说几乎是银行职员的通病。这一招“太极拳术”,给笔者这类鲜有麻烦银行的升斗小民提供了与其“亲密”接触的机会。笔者将厚厚一沓购房资料复印件提交给建设银行广州××支行,职员随手翻了翻就“严正”指出:必须提供按揭合同或房产证的原件。笔者耐心向他解释:“放贷银行将本该给我的合同拿去办房产证后,给了一本盖着银行公章的复印件,这等同于原件。”而且笔者的家属以前就拿这个合同复印件在该行的其他支行取过几次公积金。但对于这位坚持“原则”的职员来说,这番解释已属徒然。
笔者也只好为了这几斗“米”开始奔波。花了两天时间好不容易将合同原件取回,笔者再次造访时,新问题又来了。还是那位职员,“斩钉截铁”地告诉笔者,你的名字在契税完税证后排在第二,不是房产证的拥有人,你只能属于共有人,根据新的公积金支取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只有在权属人办理公积金支取后,共有人才能办理。笔者问:那共有证有啥用途?他的回答挺“妙”:一旦你与妻子离婚,凭这个证你有资格跟她分房产。
但令人不解的是,第一,新实施的公积金支取规定并没有明确指出权属人和共有人谁先支取谁后支取;第二,该行的另外一家支行,也就是笔者家属所在公司公积金的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山支行,笔者前几天去办理支取手续时,那里的员工指着复印的材料说,根据新规定,只有在供款存折的户主(笔者),也就是借款人办理支取后,家属才能支取其名下的公积金。笔者惟有“挤车回府”。谁让我运气不好———房产证在老婆的名下,借款人却是笔者。但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同一家银行,对新出台的规定,支行各有各的理解且都按照自己的理解执行。最终该听谁的呢?笔者惟有充当“探索者”:不断碰壁,不断总结经验,说不定最后还能出一本《支取住房公积金十万个如何办》的专著。
商业银行职员的“官派”作风还表现在工作态度上,两分钟可以办好的事,他非得让你等上半个小时。为了按揭合同的原件,笔者与放贷的农业银行广州分行多番交涉,它终于同意退还本来就该给我的合同原件,并让笔者到该行在广州东风路上的东山支行领取。进了私人业务部,找到相关人士,事情还没说清楚,旁边就有人说了句“你先到旁边等着”,这位仁兄与同事围在电脑旁继续热烈地讨论,但话题显然与业务无关。这一坐就是半个小时,好不容易等他“忙”完了,我的事也好办———他拿出一串钥匙,让同事去取,整个过程只有两分钟。
几个回合下来,公积金没取到,怨气倒积了不少。广州市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公积金支取规定后,笔者是单位众多购房者中最早办理支取手续的,如果再提取货币分房补贴的话,还将牵扯到第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笔者还真愿意将“经验”传授,让后来者少跑冤枉路,免得为了这么一丁点的公积金天天请假,扣除的奖金可能比公积金还多。但令我这类小民也替“肉食者”操心的是,如今连政府部门都在提倡服务,作为商业机构的银行仍没能转变思想,金融市场真正开放后,不知它靠什么“本钱”跟外资银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