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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30日,记者从天津市消协获悉,近期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问题是商品房定金争议和二手房买卖纠纷。
今年1-11月份,天津市消协共受理商品房投诉147件,成为投诉新热点。近期,商品房投诉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商品房定(订)金争议大。消费者反映,目前多数商品房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并不直接和购房者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先签订“购房协议”、“预售协议”等等,并收取几千到一万元不等的定金。
据介绍,这类“协议”虽对价格、付款方式作了约定,但对于逾期交房、面积争议、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配套设施运行、产权登记的办理等均未作任何约定。这种不规范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商品房买卖引发定(订)金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二手房中介服务投诉增多。因为二手房交易的中间环节多情况复杂,容易造成消费者判断失误、利益受损。所以,多数消费者在处理二手房交易时都会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寻求法律咨询和中介服务。但从受理的二手房中介投诉来看,一些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诚信行为。
就以上两类问题,市消协给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消费者提出三点建议:
一、购房者作出购买决策应尽量征求每个家庭成员意见,购房的具体操办人决不能独断专行,不经家里同意就随意采取行动。以防引发家庭纠纷或由错误的购买决策造成经济损失。
二、普通购房者往往缺乏商品房的专业知识,缺乏购房谈判经验,缺乏法律知识对“合同”不够重视,因此建议有购房意图的消费者一定要多看几个楼盘,在看房的过程中多与销售人员作深入一些的沟通,避免购房后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三、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时应仔细阅读其中的每一项条款,对于开发商或中介单位和卖房人事先作出的承诺一定要在“合同”、“协议”当中有所体现。对于不规范的“合同”或“协议”,特别是内容对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限定较多的应尽量请教专业人士后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