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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日(15日)是经济租赁房受理申请的首个工作日,据了解,有近千名市民打电话进行咨询。昨天咨询受理统计结果显示,市民关心的问题集中在是否符合条件以及租赁保证金如何交纳等方面。
据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昨天很多市民咨询时在租赁保证金方面存在着认识误区。很多进行咨询的市民认为申请人交纳租赁保证金以后,租赁关系期满以后,保证金不退还,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实际上,申请人在按照经济租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的标准缴存租赁保证金以后,当三年租赁关系解除时,申请人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本息将一起退还。
据了解,经济租赁房租金标准的确定采取了市场价格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即租金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区当年住宅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平均价格和楼层、朝向等因素认定。承租人按照租金标准的50%交纳租金,政府按照租金标准的50%给予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实行物业管理和集中供热的,其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由房屋承租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