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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吗?那一定要有一套新房,如果不是三室两厅,至少也得是两室两厅。时下,重庆不少适龄的未婚男女,都十分流行在婚前买房为结婚做准备。这本是件大喜事,可处理得不好也会因此种下“祸根”。正是因为房产起纷争,不知道拆散了多少对热恋中的情侣,彻底毁灭他们共同建造家园的美好梦想,让他们尝尽了其间的“酸甜苦辣”。
酸:房产该“署”谁名
对于还未结婚领取结婚证的恋人来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也意味着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子在法律上的唯一归属。虽然目前两人感情很好,但是难免不会有人心里有点“小九九”。
在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也是对爱情的一种考验,希望能天长地久,但未必不是曾经拥有。尤其是对于女孩们来说,寻求可靠的物质保障就尤显得重要了。因此,不少女性在和男方一同购买房产时,心里都希望能写上自己的名字。可是直接说出来就有伤感情了,可谓“想法在心口难开呀”。
编者:有房才有家,对于婚前购房的年轻男女,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给他们构筑甜蜜“小窝”带来了一丝阴霾。他们在“理智与情感”间徘徊。其实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合同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只需要在签合同的时候,在买受人一栏中填写两个人的名字以及身份证号码即可。等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两个人都要向房管局交纳相关的证件。然后,按照规定做房产份额约定公证即可。
甜:爱用房产来担保
不过,在恋爱中的人的行为很难用理智来衡量,他们更多的是被情感左右。据售楼部的小姐介绍,在婚前购房的情侣中很少有人提出要在房产证上标明两人财产共有的,就算是有人提出来,一旦遭到一方拒绝后往往就不再坚持。更有不少的年轻人,为了讨心爱之人欢心,坚持在产权证上写上爱人的名字,用房产来作爱情的担保。
编者: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已经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现代都市人中间。虽然共同买房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但是有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万一最后婚没结成怎么办呢?当然情侣间的“情感”对保证婚姻的质量是最关键的,但是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也应“理智”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因此,如果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确定夫妻关系不现实时,除了可申请《房屋共有权证》外,最好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