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在北京通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销售商当时出具了四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上的房产名称与商品房名称不符。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于欺骗吗?我应该怎样维权?是否可以提出退房?
王立宏律师回复:目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均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你拟购楼盘预售许可证的颁发机关没有问题,重点应考察你打算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许可证上的预售范围内以及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