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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调节手段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现集约用地的关键在于需要有一个高层次的统筹发展的方针政策体系,并利用税收、补贴手段进行调节。
束克欣谈到,整个社会向资源节约转型,不是国土资源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如对公路、铁路、森林等部门的土地使用问题,国土资源部就没有约束职能。集约用地也不应是某一个部门的事,只能由统管各部门的政府或设立一个协调机构来负责。这样的机构,中央政府要有,省、市、县级政府也要有。
我国现在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土地不断升值,多占地、占好地,越往后越有利可图。这种现状实际上起了鼓励开发商囤积土地的效果。束克欣认为,对此应通过税收、补贴手段进行调节。按照现行规定,开发商拿土地时,除了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外,基本上再不缴纳其他费用了。而按照国外惯例,出让金是出让金,土地使用税是使用税,只有让占地者必须付出代价,如必须缴纳建设用地使用税,占地者就要考虑多占地值不值;另外,可以考虑从地价收益上对高容积率的用地者予以补贴。只有通过税收、补贴手段并行调节,才可以鼓励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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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耕地面积减至1.41亩
据新华社消息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200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已从上年的1.43亩减少到1.41亩。
2004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217.6万亩,灾毁耕地94.9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07万亩,生态退耕1099.3万亩,以上四项共减少耕地1718.8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8.4万亩。增减相抵,2004年全国耕地净减少1200.4万亩。
从往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来看,全国耕地面积由1996年10月底的19.51亿亩,减少为2004年10月底的18.37亿亩,耕地净减少1.14亿亩,人均耕地由1.59亩降为1.41亩。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我国耕地有占有补,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总体实现了数量上的占补平衡,但存在着占优补劣的问题。比较建设占用耕地质量与补充耕地质量,2004年度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占72%,补充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仅占34%;建设占用的耕地多数是居民点周边的优质高产良田,补充的耕地多来自未利用地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