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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原材料,我们真诚的希望能够加强土地供应的计划性。也就是管理方能够在一个阶段内提前公布土地的供应计划。譬如,定时公布半年或一年内计划推出的土地信息及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这样,每个开发商根据公布的土地供应信息,制定自己一个阶段内购置土地的计划,合理安排项目的排期,有计划性的调动资金,尽量避免开发商大量资金的闲置,最大的提高资金的效率,这样给开发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开发商的采购有了计划性,就不会盲目的为了拿地而拿地,不会因怕无地可购而哄抢地块、抬高地价,最终造成房价的暴涨,他们拿地更趋于理性。这样利于平抑市场的价格和开发企业的成长。
加强土地供应计划性的同时,希望能够丰富土地的来源渠道。土地的来源除了旧城的计划内拆迁,土地整理中心对土地使用方被动的收购,还应增加土地的使用方通过委托交易的方式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即土地的现使用方根据自己的情况,根据生产或经营的需要进行搬迁时,能够结合搬迁的新土地购置费、搬迁费及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来确定委托价格,而不仅仅是通过几家评估机构的评估,这就鼓励了现土地使用方交易的积极性,满足了政府城市规划需要的同时,也避免了优质土地资源的闲置,最大挖掘土地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这样在土地的问题上就可以用价格的杠杆调节供求关系,从而让土地的价格更趋于真正的市场化。
土地交易的信息在一个城市内应该指定在同一媒体内发布,改变现在部分区、县与市区的土地信息披露渠道不统一的情况,让在本地的开发企业更简洁、全面、准确地了解土地供应的信息。开发商就能更全面、更灵活地选择投资的区域,开发商会根据一个区域内的人口情况,人均收入情况、人均居住面积、土地商业价值、商品房的供求关系等作出自己的判断,开发商越多参与的判断就越准确,从而用市场去制约资金密集型行业内资金的绝对权利。同时一个城市内区域的发展也就更均衡,经历了市场选择的城市发展就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