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房管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召开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工作。普查从7月1日开始,以6月30日为登记时点,按照准备、调查、验收、汇总分析四个阶段进行,计划8月20日完成。
据悉,开展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并建立保障对象档案,进一步完善天津市住房保障制度的需要。普查工作涉及具有天津市城镇非农业户籍并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以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