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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工作目前全面展开。这是记者从市房管局与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召开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开展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督促市(区)、县抓紧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并建立保障对象档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的需要。普查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以6月30日为登记时点,通过准备、调查、验收、汇总分析四个阶段进行,计划今年8月20日完成。涉及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籍并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以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会议要求各区县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由主管区县长负责的普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抽调人员,集中力量,执行政策,落实责任,按期完成普查工作,把这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好。(张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