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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目标,加强行政和行业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九)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控增量的原则,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有效调控。做到土地供应充足,减少闲置,调控适时,结构合理。按照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要求,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供给。全年新增供应经营性土地约130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约460公顷,实现新增土地供应与新建房屋有效市场需求之间达到2:1的比例。以清理已出让未开发建设的约1000公顷土地为重点,以形成净地的约220公顷为突破口,通过开展服务,促进履约,实现早日开工建设,使全年可供销售的房屋总规模达到1543万平方米,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供需总量平衡、结构合理、价格平稳的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已出让土地的闲置问题。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加强销售许可管理和商品房预定管理,治理各类名目的无证售房行为,商品房销售方案在向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二手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市场占有率,确保年底达到40%,促进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完善交易价格指数和交易价格发布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办好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交易会,方便群众购房。加大房屋租赁市场培育力度,与社区管理结合,建立健全房屋租赁协管机制,加大治理违规出租行为。
(十)加强房地权属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房地职能整合优势,理顺房、地登记程序。凡国有土地上有地上物的房地产,申请初始、转移、变更、抵押等各类登记的,年内全部实现房、地统一登记,合一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贯彻落实《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进一步完善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等新的登记制度,更好的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天津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技术规范》,制定房屋权属档案规范化管理方案,推进房屋权属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继续加大房、地同步补登力度,完成3万户发证工作,开展800个住宅开发项目的土地补测,基本解决城镇范围内群众购房后拿不到房地产权证问题。
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明晰农民土地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产权保障。推进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向全市覆盖。加大对区县地籍工作的管理力度,推进全市城镇初始土地登记和城镇土地产权动态更新信息库建设,采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土地调查、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十一)扩大住房保障和货币化分配群众受益面。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深化全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工作,将住房保障范围从市内六区拆迁居民,扩大到全市城镇范围内的“双困”家庭;统筹安排好保障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性住房储备,为零散平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拆迁和小城镇建设拆迁安置储备房源;积极协调推动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监管,完善保障住房受理、公示、审核、备案、发贴、配租和销售管理。充分发挥五条住房保障线作用,全年预计使7.6万户家庭受益。其中,向2000户拆迁“双困”家庭提供廉租房,向8000户拆迁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向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定向销售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3.4万套,向1.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房补贴,为2万户租住公房“低保”家庭核减公房租金,使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继续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加快启动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快实施住房货币分配,使5.5万名“老职工”得到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惠。
(十二)提高实物安置比例做好房屋拆迁工作。为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解决住宅平房脏、乱、差问题,提高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今年计划拆迁小片零散住宅平房170万平方米。按照“带、包、促、扶”的思路,促进住宅平房拆迁改造。为确保地铁、快速路、河道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拆迁计划的实施,多渠道筹措安置房源,利用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住房,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特别是要加大小户型、低总价的定向安置用房建设,确保拆迁目标的完成;要进一步规范拆迁管理,建立年度拆迁计划审批备案制度;建立拆迁扬尘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十三)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策划、重点推进”的思路,依法推进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贯彻落实《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建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腾迁许可、修缮和装饰装修审批及改变使用用途核准,依法对私拆乱改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备选的326幢历史风貌建筑依法进行评审确认,对市政府批准的528幢历史风貌建筑挂牌明示,明确合法保护地位;完成487幢《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工作,为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以历史风貌建筑地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网站;实施历史风貌建筑腾迁工程,完成五大道等历史风貌建筑区内35幢历史风貌建筑和静园的腾迁整理工作。
(十四)构建和谐的物业管理发展环境。发挥行政监管作用,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行为,以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和项目接管验收等七项行政监管措施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规范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五个工作程序为着力点,引导业主增强责任意识、消费意识、公约意识和合同意识,提高业主依法维权能力;以推动非住宅项目招投标为契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以制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定额为基础,抓好物业管理服务费酬金制试点,探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新模式;以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轮训为切入点,提高行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以建立住宅物业管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好商品房维修基金归集工作,全年实现维修基金追缴1.5亿元,新归集8亿元,累计归集额达32.5亿元。健全维修基金使用管理机制,细化使用范围,简化使用程序,管好用好商品住宅维修基金。
(十五)切实履行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职能。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是房管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关系到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查处私拆乱改房屋结构、私开门脸等破坏房屋安全使用行为,认真做好各类房屋安全查勘和解危修缮工作。完善并加强市、区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强化职能,规范行为,提高房屋安全鉴定水平,为群众住用安全提供保障。
完善租赁管理制度,加大直管公房管修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列入“天津市2006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实事”的电线改造、屋面防水和旧楼房综合维修三大专项维修工程。进一步加强单位产房屋管理,不断深化房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单位产房屋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完成推动单位产、私产房屋修缮180万平方米。继续做好雨季房屋抢修工作,加强直管公房网络系统建设,确保7月1日直管公房住户可以到银行交纳房租。积极推行地热无污染采暖等建筑节能措施。发展供热96万平方米;一户一环改造50万平方米。做好热计量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