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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吴延龙(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6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工作,部署2006年任务,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开创新局面。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第一部分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是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三步走”战略,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机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创新管理手段,提高为民办事能力,完成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能从整合、结合到融合的过渡,实现了整体工作平稳运行,职能聚集优势和综合效能得到了初步显现。
坚持保障重点、促进发展、保护耕地的原则,不断提高土地资产管理能力,发挥了土地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和宏观调控作用。合理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通过186批次报批建设用地4985公顷,保障了滨海新区发展、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用地需求。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开垦耕地3600公顷,储备1350公顷,实现了占补平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平均投资强度比2004年提高了22%;土地利用强度比2004年提高了10%以上。
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增值潜力进一步显现。启用了新版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完善了现状补办等土地出让项目的办理程序,提高了收件、办件透明度;土地市场更加规范;全年收购土地1980公顷,其中,规划环外环范围内收购土地672公顷。对1921公顷土地开展了拆迁整理,形成“净地”393公顷,为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了用地保障;开展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调查,对180条主、次干道两侧5823宗、653.2万平方米涉及违法交易的土地进行了分析,为开展治理整顿摸清了底数;加强了对1049公顷已出让未开发建设土地的跟踪调查,为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出让合同依法履约提供了依据;加大土地出让金管理力度,追缴拖欠出让金6.93亿元,连同当年收取的出让金,共计实现政府净收益33.04亿元,比2004年提高了31%,满足了大额贷款还款需求。
完成了以“四查清、四对照”及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等重要课题研究为重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形成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规划修编综合研究和主要指标测算报告,为全面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强依法管地,通过实行全市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66件;开展了土地现状更新和变更调查,初步查清了我市土地类别、数量、分布、权属状况等利用现状;为促进城市一体化,开展了外环与规划环外环之间经营性土地调查和该区域经营性土地统一管理的研究。完成了2002.9平方公里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首次同时点覆盖了中心城区和各区县主要城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开展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加大了对地热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研制开发了地热井智能化网络管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保证了开采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地热回灌规模进一步扩大,新批地热供暖项目全部实现了采灌平衡。
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本着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思路,从建筑石材矿产开始,逐步实现了从单一行政审批向以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转变。完成了大中型矿山储量的核查检测。加大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清欠力度,超额完成了全年征收计划。
围绕滨海新区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启动了天津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开展了土壤盐碱化调查和黄港洼应急供水水源地勘查等工作;完成了海岸带国土资源综合地质调查、海河两岸综合地质调查和宝坻、大港、蓟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提供了地质基础资料。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为监测地下水开采量、水质和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了依据;加强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完成了馆藏地质资料数字化,并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海洋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编制完成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6-2015年)保护发展规划》,完成了《天津市海岸线》勘测,在全国率先完成我市省际海域勘界,夯实了海洋管理的基础工作。全年批准用海项目115宗、19243公顷。加大海域使用金征缴力度,全年征缴海域使用金8270万元,是2004年前历年征缴总和的11倍,实现了应收尽收。
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共成交各类房屋189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商品房1035万平方米、存量房855万平方米,新旧房屋交易比例为1:0.85,新增加的住宅房屋租赁面积400余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住房消费更加理性。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推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八项措施;加大了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占全年供应总量的81%;建立了“每日房价”发布制度,增加了信息透明度;二手房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系统逐步完善,市场占有率达到25%,为规范二手房市场起到了示范作用;建成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交易信息即时发布、数据同步采集、管理环节无缝链接和全程网上跟踪监管。市、区县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交易会等多项措施,活跃了房地产市场,方便了群众购房。
贯彻《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建立了登记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和更正登记等新制度,理顺了登记体制,实行了新的房屋权属登记程序;实行了国有土地住宅房、地统一登记,两证合一,市内六区非住宅和全市在建工程的房地产统一办理抵押登记;解决历史遗留房屋权属补登取得突破性进展,已为1.8万户补办了房地产权证。全年发放产权证40.3万件,8200万平方米,房屋登记率达到90%,比国家要求的85%高出5个百分点。
实行了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等五条保障线,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共有3.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核减公房租金等渠道解决了住房问题。中心城区拆迁163万平方米,4.8万户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保证了城市建设。住房货币化分配进度加快,全面建立了市、区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新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有2.35万人受益,比上年增加了2倍。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实现新突破。《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整修、腾迁、使用纳入法制轨道。成立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了履行腾迁整理职能的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公司;开展了为不同等级、不同建筑特点的历史风貌建筑编制保护图则的工作,使保护管理有了技术标准。以静园为重点的历史风貌建筑腾迁整理全面启动,五大道综合整修项目荣获“第六届亚欧财长会议优秀组织奖”。
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得到加强。新建和整合了16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完善了市、区县两级房屋安全鉴定体系,规范了房屋鉴定秩序,完成房屋安全鉴定3400余件,为解决房屋安全问题提供了技术依据;落实房屋冬季查勘、汛期抢险等监控解危措施,推动单位产、私产房屋修缮;私拆乱改房屋结构和住宅楼房首层违规开设门脸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实施了直管公房电线、楼内自来水管改造和旧楼房综合维修三大专项工程,使10万户居民直接受益。新增供热面积95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到1707万平方米,使22万户受益。
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878万平方米,累计达到1.15亿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管理面积9939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存量的69 %。新增旧区物业管理面积584万平方米,累计达到1689万平方米,占旧楼整修后的80%。完成了全市物业管理普查,建立了物业管理项目退出监管机制,出台了《天津市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等6个配套办法。开展了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百题竞赛等面向业主和全社会的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有64个新建住宅项目、959万平方米房屋物业管理实行公开招标,推动了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办法》,已有1400户业主使用维修基金维修房屋,为实现维修基金从缴存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提供了经验。
海河综合开发六大节点之一的古文化街旅游商贸区荣获“中国十大特色商业街”和4A级旅游区称号,成为我市反映民俗传统、弘扬地域文化和商业、旅游的一大亮点。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新校区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形成了集学历教育与行业培训、理论教学与实训场所于一体的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了在职全员培训,已有19个关键岗位、3300人持证上岗,占应持证上岗人数的97%。
以窗口建设为载体,行风建设成果明显,连续两年成为市纠风部门免评、免检行业,继续保持了行风评议全市领先的地位。
在回顾和总结2005年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差距。主要是: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重大问题能力还有待提高;在行政管理中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基层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一些违法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干部的观念跟不上形势,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不强,工作作风不够严谨,不够扎实。以上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