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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滨海新区开发日渐成熟的同时,天津市也加强了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管理。
3月20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天津市经营性用地统一集中交易公告》称,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4月1日起,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塘沽、汉沽、大港区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实行集中交易;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集中交易。
这表明,未来天津市对滨海新区1214平方公里盐碱地的开发建设,也将加强控制。
此外,该公告还明确规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将作为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交易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发布全市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工作。”此前,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只负责天津外环线以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外环线以外的土地交易由各区县自己组织。
“市里进一步加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规范、培育土地市场,将避免土地市场分散竞争和政府收益流失,促进全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这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加强土地交易基础性工作的一个方面。”南开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曹振良教授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天津土地市场从非规范走向规范的过程,是一种理性的行为。”近年来,天津市成立了以市长戴相龙为组长的土地管理小组,并进行了加强土地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成立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从组织上健全了管理机构;对基准地价进行调研,力图更真实地表现出天津近年来经济成就和土地价格变化情况。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在天津某区,曾出现当地政府把几万亩的土地批出去,然后分批申报的情况。现在政府加强管理,就是为了收权,管住土地。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土地交易权上收到市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土地出让金方面,二是在土地出让权方面,三是在信息披露方面。
出让金方面,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土地出让金由区县来收。”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市里和区县有一个分成比例,具体的比例不得而知,“之前,区县政府一直不同意市里上收土地交易权力也就在于此。”他透露,土地交易权上收从2005年6月土地日时就已经提出了,直到现在才公布实行,其中的阻力可想而知。因此,政策执行效果还要看情况才能知晓。
土地出让权方面,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出让土地是由区县上报,只是交易在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知情人说,这也要看具体实施情况,“虽然申报是由区县来做,但操作由市里进行,也就是说操作的权力实际是在市里。”信息披露方面,文件明确规定,“土地交易的结果等信息,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公布,其他部门发布的公告一律无效。”业内对天津市此举大多予以肯定。天津市房地产商会秘书长齐志宏认为,对开发企业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土地没有变化,政府职能没有变化,只是出让土地的场所从区里变到市里,对开发企业来说应该没有太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