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置业之选房篇专题
网友提问:请问律师,我有一套成本价房想出售,中介称愿现金收购,全款收购后但不过户,只做公证,这种方式可以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证后没过户房子仍在我名下,日后会不会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做为卖方,我还应注意哪些问题?我是否应采取这种方式卖房?
向阳律师回复:为了保护你的切身合法权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过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必须保证能及时获得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