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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安心的服务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讲,在各行业激烈竞争的今天,都是促进企业发展的根本大事,尤其是二手房产交易中的服务标准,一直都是买房者关心的话题。近段时间以来,消费者关于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不断上升,尤其是由于这两年房产中介的迅速发展和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给房产纠纷带来了许多难以调解的问题。
目前,天津市的绝大多数房地产中介尚未形成真正强有力的信誉品牌,大多数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还处于市场中下级规模,仅相当于美国房地产中介业20世纪八十年代时期的发展水平。许多不成规模的小公司,为达到盈利目的,恶意欺诈消费者,其欺诈手段大多如下:“空手道”有一些房地产中介以挂靠形式,一不申报,二无实力,仅靠摆放几张桌凳、刊登几则广告就上马了,全无制度可言,就靠打“游击战”、“拖延战”牟利。
“狐假虎威”其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都说是地理位置上乘、价格低廉的好房子。据业内人士透露,大致只有5成不到的信息是属实的,其余均为胡乱编造,是用假信息作为吸引顾客的诱饵。
文字游戏在中介代理合同的签订上,往往对一些关系到购房者或租房者利益的条款,在措辞上故意模糊或回避,出问题时,好把责任推干净。
哄骗消费者上当骗术通常有两种:其一是让员工分别扮成业务员、房主等,顾客上门时便上演成交双簧;其二是员工假扮房主与求房者“智斗”,或利用不存在的假房源与求房者周旋,最终达到骗取信息费的目的。
走为上策个别中介商甚至对买卖双方或租赁双方进行双向欺诈,当欺诈达到一定资金规模后便关门走人。
有关专家认为,房地产中介在组织结构上应该向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毕竟,规模经营可以大大降低平均固定成本,同时,专业化的人员对房地产业务的熟悉程度较高,也可以有效地降低平均可变成本。房地产中介的连锁化则有利于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如北京的“我爱我家”、上海的“上房置换”、深圳的“世联”所采用的连锁经营方式,以其统一的店面形象和管理方式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扩大信息的采集渠道和流通范围。从业人员素质上要向综合化发展。凡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其对中介从业人员的考核都有严格规定,如美国要求至少有两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工作的经历,并修完与房地产有关的8门学科,才算具备获得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的资格。由此可见,日益发达的房地产市场呼唤着高素质人才,这种人须具有较高学历、较深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信誉及道德水准。综合素质差的人,在此期间如不加强自我能力的提升,最终势必会被淘汰出局。另外,房地产在经营手段上要不断向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这其中还可能涉及以下三个问题:首先,连锁化经营必然要求各连锁店之间的信息共享,包括信息在各分店间的快速传递,以及汇聚于总部的综合分析;其次,在中介业者之间必须摒弃目前信息封锁、同业相斥、自立门户的狭隘意识,实行信息网络化和共享化,构筑双赢格局;再者,随着信息产品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顾客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随时获得所需
要的物业信息,再通过中介达成交易,也可以把自己需要委托的物业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递给房产中介公司,双方通过互联网联系,提高交易的效率和速度。(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