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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与北京
新加坡的组屋(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是精装修,全家具电器的,而且只以使用面积销售。使用面积≥92平米四居室精装房(全家具电器),建筑面积≥131平米,仅售27.8~41万新元(根据装修和家具档次不同,售价有不同),新加坡的商品房均价大体在3022新元/每平米左右。在新加坡月薪2000新元(1万人民币)是低保,普通民众平均月薪3900元。以此计算:
2006年新加坡住房痛苦指数=3022新元/每平米÷3900新元=0.77
瑞士与北京
瑞士房价是全世界最高的地方之一,以价格最高的苏黎世州为例,在苏黎世市区或风景区的房价约合2500~70 00瑞士法郎,也就是合15000~4000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即:2000~5000美元/每平方米。但郊区的住房要便宜一些(苏黎世市区很小),约为1500~3000瑞士法郎,合9000~1800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售价为15~20万瑞士法郎(合90~120万元人民币)居多。
瑞士苏黎世市区2005年房价约为4000美元/每平方米。这在世界各国首都的房价中,算比较贵的。
2005年瑞士的人均收入为39,880美元。月收入为3323美元。依此计算:
瑞士人的“住房痛苦指数”=4000美元/每平方米÷3323.3元美元=1.20
后记
也许,在阅读此文前,不少读者可能已看过许多考察国外房地产的游记,但当你再看到此处时,一定会发现,两者竟有着如何的天壤之别。至于谁的报道和研究是客观公正的,笔者不想多说。但有一点必须清楚,那就是潜藏在文章后面的利益冲动。
而当“住房痛苦指数”一进入房地产市场研究,一进入房地产市场庞大而复杂的数字迷阵之时,我们是否真有一种豁然释义、云翳散尽、洞若观火的感觉?
之所以创立并设置如此简洁而清晰的一个指数,是想交给每一个中国人一把尺子,谁都会用,谁都能很容易很准确地,作出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是非曲直的判断。
不过也有人建议说,为什么不把“住房痛苦指数”改称“住房幸福指数”,不是比较能为主流媒体所接受吗?
我的回答是:“住房痛苦指数”可以改称“住房幸福指数”,其改变的临界点是1,即“住房痛苦指数”大于1时,该指数为“住房痛苦指数”,当“住房痛苦指数”小于1时,“住房痛苦指数”便可以改称“住房幸福指数”了。
例如:纽约、新加坡、伦敦、东京的“住房痛苦指数”均可以改称“住房幸福指数”。
不知这样的变化,读者可接受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