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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3新房东:以租还贷有点悬
章先生居住在山东省济南市,月工资1800元。前不久,他在历下区买下一套住房,总价50万元,月供2000元。由于贷款的压力,他决定等购置的新房交房后,暂不居住,而是出租。他说:“每月要还贷款2000元,还要支付现租房子的租金,实在很吃力。”无奈之下,章决定将新房出租收取租金,再用租金偿还贷款。他说,虽然这样做比较心疼新房子,但在巨额贷款面前,只好忍痛割爱了。
编辑点评:房屋升值对那些“以租还贷”的业主来说,意义不大。房价上涨与租金变动不成正比关系。从2003年底开始,房价涨得快,租金上涨幅度却慢得多,而有些位置、户型、环境欠佳的房子租金还不好提价。销售价也不能做按揭租房的参考价,市场平均租金水平才是参考。如果说章先生选择“以租还贷”是出于无奈,那么对那些希望靠“以租还贷”赚钱的业主来说,真是“有点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