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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一个让百姓魂牵梦绕的话题。日前,在某基金募捐会上,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以住房不公平现象炮轰“经济适用房”,并认为“这条路走错了”。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对错,针对茅于轼先生最新的惊人观点,房地产业内人士各执一辞。
甲方:经济适用房走错了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
经济适用房的路是错误的
最好的房子住的人最少,最差的房子住的人最多,住房不公平现象是人类社会不公平的集中表现。因此,应给予住房最困难的人一些帮助。人权包括住房权,现在住在马路上的人还是不多,大家都有一个地方能勉强住下。房地产业要追求一定范围的公平,首先要解决居住条件特别差的人。廉租房则可以解决人权中的住房权,而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错误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中低收入人购买的,但实际上低收入人买不起房,而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收入比较高的人。
另外,如果买不起房为什么要买房呢?为什么要政府帮助他置业呢?政府有什么义务、拿什么东西来帮其置业呢?如果大多数老百姓都能买得起房,是因为这个国家的收入提高到了这个水平,如果没有这个条件,政府再靠政策帮助也是枉然。政府用大多数人缴的税帮助大多数人买房,岂不多此一举。
上海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印华
经济适用房已失去其保障性
之所以叫停经济适用房,在于目前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存在太多问题。经适房若“监管效果不好是没用的”,事实证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出了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一个人可以买几套。当经济适用房成为某些人的投资品,已失去其作为社会保障的作用时,还建设它干吗?
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徐滇庆
应当叫停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政策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在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查中找不出一个合理的标准来界定“中低收入”。其实,无论收入高低都应当在市场交易中解决各自住房问题。采用经济适用房只能拔苗助长,不适当地鼓励提前消费,增加了金融机构潜在的风险。由于经济适用房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遇到难以排解的障碍,可以断定经济适用房正在走进死胡同,应当赶快叫停。
乙方:经济适用房没走错
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
经济适用房政策不该动摇
经济适用房属于一种社会保障,那么,它必定是由政府针对某种特定群体予以救济的福利制度,不可能惠及全民的。社会是发展的,当一个人由“穷人”变为“富人”,从被迫选择“保障”到转而可以自由选择“舒适”时,应该对原先对自己有着极大帮助的“住房保障体制”心存感激,此时,为这一“住房保障体制”作出点贡献也是应该的——经济适用房退回时,由政府按当地当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直线折旧后的八折予以回购,经整修后再作经济适用房出售或作廉租房使用。这就解决了“需求的无限性与供给的有限性”的矛盾,因此经济适用房建设绝不能因噎废食而动摇。
媒体人士赵文斌
不可全盘否定经济适用房
现在我国经济适用房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建造数量上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二是建造结构和分配等实际操作上存在腐败和不公。茅老认为,经济适用房价格高,在分配上不能卖给真正的低收入人群。经济适用房的实际价格是多少?茅老没有给我们描述,只是以分配上的问题断定经济适用房只会为高收入者服务,就此全面否定经济适用房政策,这是本末倒置,以片面否定了全面。其实经济适用房这条路不是走错,而是走偏了,正是在执行中很不到位,出现了比例极不合理,才造成目前现状。建造结构和分配等实际操作上的问题不是关键,只要加以政策监督,就可以解决。
对经济适用房不能因噎废食
不久前,有人公开在网上叫卖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房号,价格高达16万元。这让不少人为之一震,确实在市场化下,不少人通过经济适用房变成“富人”,而经济适用房发展到现在,出现了不少问题,但究其目的还是好的,那么我们对其的态度不应该因噎废食,起码经济适用房的确能解决很大一批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问题。另外,经济适用房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平抑房价。所以,在没有找到比经济适用房政策更好更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时,不能盲目地取消经济适用房。不过,由于它是国家的扶植政策,因此开发商的盈利空间比较小,所以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监管应当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