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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针对整个城市来控制户型面积,其可操作性是很差的,很难加以统计规范,也容易让官员剑走偏锋,官商勾结,容易让官员为此收受贿赂。当开发商们都更愿意在城市中心地带建设大户型房屋时,这个稀缺的筹码究竟应该批给谁?由谁说了算,自然是与执掌权利者亲者胜出。所以,如果真正想让控制户型的政策落到实处,只有让每个项目都实现户型限制,一方面提高可操作性,使政策扎扎实实实施下去,一方面可以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抑或是减少收受贿赂的腐败现象的出现。这个对开发上最具杀伤力,最有利于控制房价的条文针对项目进行实施,城市房价有望下降。
针对住房价格暴涨问题,最近,建设部倒是说了很多话,看上去似乎开始为低收入者说话了,建设部负责人明确表示,对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项目,政府应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要求,采用“双限双竞”方法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增加政府指导价的住房供应。建设部长汪光焘同时表示,将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使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低收入家庭。但愿这个各种优惠政策还包括如何安排低收入者居住的地点上。在土地的规划审批上,但愿这种小户型房子不要一味地往远郊挪,让穷人买得起房,还要让穷人住得起房才是,让穷人的孩子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让低收入的老人方便就医。不然,又将出现另一个贫民窟,政府指导价下的贫民窟,这种贫民窟的出现是不利于城市管理的,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