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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出售宅基地将失去生存基础
根据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继承住宅等合法原因形成的一户有多宗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分别确定宅基地;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按照一户的用地面积标准确定宅基地。只有符合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等5种条件才能申请宅基地,因此在本市农村地少人多的情况下,农民一旦失去住房及其宅基地,将会丧失基本生存条件。
土地闲置按月缴纳闲置费
两年不动工无偿收回使用权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经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月缴纳土地闲置费,缴费标准按照所在区域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2%计算。未按期缴纳土地闲置费的,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连续两年未动工开发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处置闲置土地可以安排临时使用,但临时使用时间不能超过1年,临时使用时间内产生的土地收益归政府所有。土地闲置3个月以上,应实施临时绿化,期限也不能超过1年,期限内可免缴土地闲置费。另外各级政府可以采取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利用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